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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勞訴字第000014號被告鍾采緁即微酥糖烘焙(92126499)之民事勞動調解聲請書狀影本、民事陳報狀影本、言詞辯論筆錄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股 別:慶
中華民國113年3月28日
雄院國113勞訴慶字第1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鍾采緁即微酥糖烘焙(92126499)之民事勞動調解聲請書狀影本、民事陳報狀影本、言詞辯論筆錄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勞訴字第14號給付資遣費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勞動調解聲請書狀影本、民事陳報狀影本、言詞辯論筆錄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民事第九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五、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二十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解景惠
- 發布日期:113-03-28
- 更新日期:113-03-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