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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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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4191號鄭慈愛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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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2司執維字第11419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慈愛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4191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鄭慈愛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維股書記官龔惠婷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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