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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雄小字第003072號鄭宇倫之判決正本1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民艾112年度雄小字第307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鄭宇倫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雄小字第3072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到庭領取。
二、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翌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林麗文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