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326號國鎰精機有限公司、黃政專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信
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雄院國113訴信字第32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國鎰精機有限公司、被告黃政專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326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上午9時28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五、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二十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陳莉庭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