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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001646號黃照智之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113司執助惠字第16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照智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助字第1646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照智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惠股書記官黃美秀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