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字第000098號黃國權之裁定1件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列

主    旨:公示送達黃國權之裁定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簡上字第98號黃國權偽造文書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陳素徵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