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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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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簡字第000252號PUNDET PIYATHIDA(披亞)之刑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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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守

主    旨:公示送達PUNDET PIYATHIDA(披亞)之刑事簡易判決
       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3款、及第60條、第62條、民
       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簡字第252號PUNDET PIYATHIDA(披亞
        )詐欺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蔡靜雯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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