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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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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000892號謝賜檳之開庭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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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示送達謝賜檳之傳票1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審易字第892號謝賜檳竊盜等案件。
      二、傳票是傳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9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審查第二法庭,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陳郁惠
 

  • 發布日期:113-04-29
  • 更新日期:113-04-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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