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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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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34號TRUONG LAP THANH之傳票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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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勤
主    旨:公示送達TRUONG LAP THANH之傳票1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本院及司法院網站。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訴字第234號被告TRUONG LAP THANH等偽造文書案件。
     二、傳票是傳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行準備程序,應受送達人即被告應按時到場。
     三、應送達之傳票1件(開庭日期:113年6月25日上午9時30分,庭類:準備程序,開庭地點:刑事第十法庭),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中,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院領取。   
     四、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6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徐美婷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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