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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財登字第000054號梁智雄、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4月0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3財登字第 54 號
主旨:公告梁智雄、孫小椿於中華民國113年04月08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530號(113年度財登字第54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梁智雄
妻:孫小椿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
主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3-04-09
- 更新日期:113-04-0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