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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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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至國家文官學院推廣國民法官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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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廣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本院莊珮君庭長於民國110年1月11日受邀到國家文官學院高雄園區,向通過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學員講授「公義社會-國民法官法」,就制訂國民法官制度的源由及國民法官的資格、權利義務、國民法官案件的審理等加以說明,希望能增進學員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的認知,並藉由學員間的擴散效應,將國民參與審判的精神與內容傳播予社會大眾,以利該制度於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時能順利推動。

莊庭長於課程中提到,國民法官制度是「國民全程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討論,一起作出最後決定的審判」,由來自不同生活背景的國民與職業法官對等討論、民主審議,透過國民與職業法官的相互溝通、回饋想法,將深入與多元的觀點帶進法院判決形成的過程,讓民意反應在論罪與量刑上,使得判決結果不但符合法律專業,也能納入國民的正當法律感情與來自社會的多元價值。而本院在國民法官法經總統於109年8月12日公布後,已於去年進行二場次的模擬法庭,今年度上半年亦將舉辦二場次的模擬法庭,期盼透過將民眾帶進法院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的方式,讓職業法官思考面向更廣闊,進而兼顧多元參與與維繫公平審判的要求,又透過這樣的活動參與,也希望能夠讓審判過程透明化,使判決結果更貼近民意,促進國民對公共事務之參與及涵養法治精神,進而增進國民對於司法的瞭解與信賴。

整場授課過程中,莊庭長除詳細解說國民法官法之制度設計及基本規定外,亦播放數支國民法官宣導短片供學員欣賞,另由本院提供數份宣導品供學員進行有獎徵答,最終課程在學員熱烈的搶答聲中劃上圓滿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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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雄院至國家文官學院宣導國民法官1100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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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雄院至國家文官學院宣導國民法官1100111odt
  • 發布日期:110-01-11
  • 更新日期:110-01-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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