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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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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因應防疫第三級警戒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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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針對案件繫屬於高雄地方法院者,除有急迫性、必要性仍照常開庭外,其餘案件,如承辦股認無必要性,且雙方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是居住於台北市、新北市,為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防堵困難,將由承辦股通知暫時取消開庭,並由各股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等,如有疑問之處,亦可以電話聯絡承辦股確認。

又如確需到院開庭、洽公者,因本院已實施實聯制登記,洽公請攜帶身分證登錄,或填寫紙本或以手機進行掃描QR Code,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包涵,讓我們一起為防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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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雄院三級警戒防疫宣導新聞稿1100516pdf
  • 發布日期:110-05-16
  • 更新日期:110-05-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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