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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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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防疫措施公告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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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為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本於防疫優先原則,降低群聚感染風險,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並維持公務必要服務,維護民眾及同仁安全,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必須開庭外,自110年5月19日至5月28日之案件暫緩開庭。此外,其餘相關科處室之業務,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採取下列防疫作為:

一、公證處之公證結婚業務暫緩辦理。其他公證、認證業務,除非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外,也一併暫緩辦理。

二、登記處之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外,暫緩辦理。

三、訴訟輔導科仍照常受理收受書狀等業務。為避免民眾外出,增加染疫之風險,會適時採取人流管控,並請有前開需求之民眾,多加使用郵寄遞狀、並自行上網擷取空白書狀。

四、請有訴訟諮詢需求之民眾,多加使用電話或視訊諮詢。

五、律師或其他當事人聲請閱卷時,請多聲請電子卷證,以避免為聲請閱卷而有染疫風險。

六、本院簡易庭強制調解、移付調解等案件,均暫緩開庭調解,另擇期辦理。

七、民事執行處拍賣、點交、履勘、遷讓房屋、拆除地上物等案件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外,亦暫停執行程序。

八、消費者債務清理之調解、調查亦暫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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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18
  • 更新日期:110-05-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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