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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與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聯合宣導推動國民法官新制新聞稿
高雄地院於今(11)日跨公務領域與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藉「海味漁鄉系列活動」行銷活動現場,為即將於民國112年推行之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制度進行宣導。
高雄地院由行政庭長楊國祥率領政風室及行政團隊在會場中,透過看板展示拍照、手遊遊戲、摺頁發送及意見交換等方式與來自公私部門的民眾即準國民法官們進行互動。楊國祥庭長表示國民法官法在109年三讀通過,是一項劃時代的司法改革,對於特定社會矚目的刑事案件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來參與審判,藉由新的審判程序讓社會大眾更能積極參與社會秩序公義的維護。
楊國祥庭長表示,新制推行在即,民眾不分城鄉住居區域、職業不分士農工商,依國民法官法的規定,只要年滿23歲且在法院轄區設籍4個月,就有機會被選為國民法官,一起參與審判案件,所以現階段高雄地院積極深入各種公共場域與各公務單位配合,向群眾宣導國民法官新制。
- 發布日期:110-11-11
- 更新日期:110-11-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