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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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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365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即被繼承人張名克之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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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除字第365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稿)
股    別:發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365號
聲  請  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即被繼承人張名克之遺產管理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貳張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徐彩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吳綵蓁
 
附表
附表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類
張數
股 數
備 考
0001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761C-25W00929
股票
1
20
 
0002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761C-25600618
股票
1
6
 
 
 
 
  • 發布日期:111-11-25
  • 更新日期:111-11-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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