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00號財團法人高雄市明聖宮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4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00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明聖宮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4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0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登記:第6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7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長 黃景森
常務董事 王敏雄
常務董事 林晴祥
董 事 李梅吟
董 事 王瑞斌
董 事 黃義昇
董 事 張仲崧
董 事 李松翰
董 事 戴阿振
董 事 黃朝旗
董 事 徐金龍
董 事 李麗珠
董 事 張世興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4-27
- 更新日期:111-04-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