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54號社團法人高雄市第一褓姆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05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5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第一褓姆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9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5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17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8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曾美鳳
常務理事 戴如瑩
常務理事 黃珠芬
理 事 葉柳素琴
理 事 張黃美玉
理 事 楊瑞眞
理 事 徐美華
理 事 陳可欣
理 事 裴振芳
常務監事 王月青
監 事 徐秀蕊
監 事 簡忍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5-05
- 更新日期:111-05-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