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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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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46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基督教福澤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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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13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46  號
主旨:公告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基督教福澤慈善事業基金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更正登記。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115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法登他第 146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原登記董事林以晨為誤載。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應更正董事林以晨為羅大衞。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5-13
  • 更新日期:111-05-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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