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8號社團法人高雄市竹林堂協進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社字第 28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竹林堂協進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3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28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竹林堂協進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熱河一街160巷17號1樓。
三、目的:以促進地方宗教與文化交流、渡萬物之靈、渡眾生之苦及世世代代歡喜心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1330056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6272.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魏劉金鳳
理 事 魏正豪
理 事 曾秀英
理 事 林有進
理 事 林怡秀
理 事 魏佩玉
理 事 陳鈺衡
理 事 劉金全
理 事 魏三能
常務監事 謝孟儒
監 事 謝有量
監 事 李家平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5-16
- 更新日期:111-05-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