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82號財團法人台灣省高雄縣私立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0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82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省高雄縣私立高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0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8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4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5屆董事,原董事長、董事皆連任,印鑑不予變更登記。
二、第2屆監察人陳惠珍任期內原印鑑遺失,變更印鑑登記。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蘇莊淑美
董 事 梁宇器
董 事 楊勝因
董 事 洪海淞
董 事 余政道
董 事 李芳俞
董 事 李庭宇
董 事 黃楹棟
董 事 黃泰元
董 事 林富香
董 事 陳芝殷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6-02
- 更新日期:111-06-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