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3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樂齡扶幼關懷促進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社字第 3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樂齡扶幼關懷促進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4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37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樂齡扶幼關懷促進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一路309號。
三、目的:以關懷長者、守護幼兒,促進長者照護及幼兒教育發展,提升老幼福利、生活品質、多元學習,落實權益保障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11年6月14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1347166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楊理鈞
常務理事 吳卓政
常務理事 楊蕙鈴
理 事 楊黃玉香
理 事 周月雲
理 事 葉上菁
理 事 劉碧華
理 事 賴秋敏
理 事 張麗娟
常務監事 楊靜婷
監 事 李佩珍
監 事 蕭涵尹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6-21
- 更新日期:111-06-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