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07號財團法人台灣肝臟學術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20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肝臟學術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9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0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第3條至第17條於110年10月9日經法人第8屆110年第2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5條至第13條、第15條並經本院111年度法字第2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二、董事變更:第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8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文宇
董 事 莊萬龍
董 事 謝明裕
董 事 黃俊雄
董 事 賴春生
董 事 邱志偉
董 事 李勝琛
董 事 李玟青
董 事 黃志富
監 事 賴文德
監 事 宋銘興
監 事 陳信成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四、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6-27
- 更新日期:111-06-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