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57號社團法人特殊藝術教育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25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特殊藝術教育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8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95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5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7、10條於111年6月26日經法人第2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修正要旨:原設理事11人,修正為9人。
二、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張玉奇
常務理事 官育文
常務理事 李婉如
理 事 黃丞伶
理 事 簡淑玲
理 事 廖文欽
理 事 阮雅仁
理 事 喬德風
理 事 邱振峰
常務監事 楊怡雯
監 事 陳思翰
監 事 陳菀渝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四、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8-19
- 更新日期:111-08-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