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65號財團法人和春技術學院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2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26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和春技術學院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8月2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6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監察人變更:第10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11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許正雲
董 事 羅陸富美
董 事 羅世雄
董 事 李孔智
董 事 楊 迅
董 事 鍾任琴
董 事 林嘉洤
董 事 蕭慧霖
董 事 葉清彬
監察人 盧世欽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連任董事李孔智、楊迅,監察人盧世欽原登記之印鑑延用,不予變更,其餘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8-29
- 更新日期:111-08-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