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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98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華德褔教育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298 號
主旨:公告社團法人高雄市華德褔教育協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更正登記。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1734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法登他第 298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理事孫璻英誤載。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理事孫璻英應更正為孫璻棻。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10-19
- 更新日期:111-10-19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