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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56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建靚西佛宮弘道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社字第 56 號
主旨:公告社團法人高雄市建靚西佛宮弘道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更正登記。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2164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法登社第 56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社團法人高雄市建靚西佛宮弘道協會」誤載。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社團法人高雄市建靚西佛宮弘道協會」更正為「社團法人高雄市建靚西佛宮弘道會」。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10-25
- 更新日期:111-10-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