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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11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真道神學院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311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真道神學院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45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1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6條於110年11月24日經法人第1屆第2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並經本院111年度法字第3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修正要旨:原設董事7人修正為11人。
二、董事變更:依據修正後章程第6條規定增聘4位董事至11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陳鄭彥
董 事 馬承覺
董 事 殷福鴻
董 事 蔡有哲
三、新任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10-28
- 更新日期:111-10-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