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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40號社團法人台灣高齡照顧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02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1法登他字第 34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高齡照顧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0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2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4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7條於111年9月23日經法人第3屆第4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事變更:第3屆任期內理事暨常務理事畢慧德辭任,由廖玫珍繼任理事、黃渟詒繼任常務理事職務。
姓名及住所如下:
常務理事 黃渟詒
理 事 廖玫珍
三、理事、常務理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12-02
- 更新日期:111-12-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