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7號財團法人高雄佛教堂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27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佛教堂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1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監事變更:第18屆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9屆董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趙秀娟
常務董事 林錦定
常務董事 賴國棟
常務董事 曾奕楷
常務董事 鄭添原
董 事 王重凱
董 事 江佩珊
董 事 蕭淑真
董 事 陳碧琴
董 事 李鳳娥
董 事 胡鳳嬌
董 事 陳玉珍
董 事 劉麗惠
董 事 陳世佑
董 事 陳淑媖
常務監事 蔡麗華
監 事 游淑惠
監 事 黃純芳
監 事 戴立佳
監 事 胡雅惠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監事印鑑登記。
代理主任 翁有興
- 發布日期:112-01-16
- 更新日期:112-01-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