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財字第2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晉祿王陳錦社會福利基金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財字第 2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晉祿王陳錦社會福利基金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1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7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財字第2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晉祿王陳錦社會福利基金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569號。
三、目的:撙節基金會行政及人事成本務求將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以全面性、整體性、系統性為推動原則、循序漸進,追求整體實質效益,俾達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及永續經營之目的。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12年1月3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11402844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八、捐助方法:由王仁助等捐助成立,捐助金額為新臺幣一千萬元整,合計基金為新臺幣一千萬元整。
九、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王仁助
董 事 葉榮智
董 事 陳信志
董 事 黃素琴
董 事 黃宜甄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董事印鑑。
代理主任 翁有興
- 發布日期:112-01-18
- 更新日期:112-01-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