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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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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6號國際學校財團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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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2月08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36  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陳傑等七人聲請辦理國際學校財團法人解散及清算人任免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2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88條、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6號)。
  貳、登記事項:
一、解散原因:國際學校財團法人因無法依私立學校法第71條完成變更為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之計劃,依法解散。於111年6月19日經法人第20屆第13次臨時會員大會會議決議解散並選任清算人。
    二、依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高市教高字第11139266700號函准予解散,及本院民事庭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雄院國民司丙111司司157字第1129001186 號函准予呈報清算人就任。    
    三、清算人姓名及住址:
  陳   傑               
  陳幼慈  
  吳秀珠  
  謝汶希  
  蘇修達  
  林慶瑞  
  黃沛琳               
    四、清算人印鑑。
    五、解散後財產之歸屬:解散時所剩餘財產,依法人章程第32條規定「本法人清算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學校所在之地方政府所有,作為繼續辦理教育事業之用」。
主  任 翁有興
 

  • 發布日期:112-02-08
  • 更新日期:112-02-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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