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93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慰親幼兒園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25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9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慰親幼兒園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5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9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4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朱稚家
董 事 林慶雄
董 事 林奇 㲆
董 事 李錦文
董 事 林怡萍
董 事 謝汶君
董 事 周郁雯
董 事 陳庭萱
董 事 黃秋菊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5-25
- 更新日期:112-05-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