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社字第20號社團法人新高雄紅十字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30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社字第 2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新高雄紅十字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3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03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社字第20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新高雄紅十字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鳳山區花園街16號。
三、目的:以發展博愛服務事業及志願服務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縣政府民國82年6月25日府社行字第138248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9,226,700.99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宗銘
副會長 楊中強
副會長 潘繼仁
常務理事 林美惠
常務理事 夏長安
理 事 蕭錫麟
理 事 呂仁傑
理 事 林煥章
理 事 巫昌福
理 事 蔡佳宏
理 事 呂靜宜
理 事 李雪玉
理 事 周如亮
理 事 顏季怡
理 事 鄭宇傑
常務監事 徐銘江
監 事 黃明照
監 事 許文進
監 事 陳貞貞
監 事 林瑞敏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5-30
- 更新日期:112-05-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