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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10號財團法人高雄市友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6月0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210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友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6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59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1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監察人變更:第4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5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燦明
董 事 林莉萍
董 事 許瑟云
董 事 昌婷婷
董 事 歐姿幸
監察人 楊白如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及監察人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6-06
- 更新日期:112-06-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