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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8號財團法人慈暉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6月06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208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慈暉社會福利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6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06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0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45號8樓之1,變更為高雄市鳳山區中和里中信街3號。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2、4條於112年3月6 經法人第13屆第13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董事變更:第1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4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鄭文正
董 事 黃自治
董 事 林秀娥
董 事 盧廷清
董 事 林娟圩
監察人 佘靜儀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五、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112-06-06
- 更新日期:112-06-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