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3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北鼓山海安宮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社字第 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北鼓山海安宮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67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社字第3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北鼓山海安宮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鼓山區九如四路573號1樓。
三、目的:以推廣中壇元帥(太子爺)濟世救人的經身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04326060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36,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魏福興
理 事 林萬風
理 事 佘錦仁
理 事 王國寶
理 事 許立昇
理 事 侯三賢
理 事 陳俊治
理 事 侯彩琴
理 事 王金枝
常務監事 洪朝義
監 事 林金盛
監 事 鄭振雄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1-21
- 更新日期:109-01-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