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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5號財團法人敬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20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2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敬典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13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章程變更:原捐助章程第1調、第5至12條、第14條、第15
條於108年10月18日法人第6屆第11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
正,其中第5至12條、第14條並經本院108年度法字第35號
裁定確定准予補充變更,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1-20
- 更新日期:109-01-2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