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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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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3號財團法人高雄市藝起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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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09法登他字第  23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藝起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1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39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33號7樓B室,變更為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33
             號8樓。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4條於108年12月24日,經法人第6屆第6次董事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
             查。
 
     主  任 陳 錦 鑾
  • 發布日期:109-01-17
  • 更新日期:109-01-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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