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20號社團法人台灣美容人才培訓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5月2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社字第 2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美容人才培訓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7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20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美容人才培訓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121之8號5樓之2。
三、目的:以培訓及提升美容美甲紋繡刺青等專業人才並推展技藝,積極培育具有終身學習意識的專業人才,提升整體就業轉職機會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0年1月15日台內團字第1090069766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3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范維珊
常務理事 蔡騰熠
常務理事 張嘉芬
理 事 陳姿尹
理 事 劉榮昇
理 事 林宥芯
理 事 林鈺雲
理 事 徐兆霆
理 事 陳玉婷
常務監事 江加達
監 事 林君
監 事 潘星璇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5-27
- 更新日期:110-05-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