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11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振天壇薪火傳旺傳藝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6月0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211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振天壇薪火傳旺傳藝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6月0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950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1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變更:原法人名稱為社團法人高雄市振天壇薪火傳旺傳藝協會,變更為社團法人高雄市振天宮薪火傳旺傳藝協會。
二、法人圖記變更登記。
三、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5條於110年3月10日經法人第2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四、理監事變更:第1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黃三士
常務理事 林享山
常務理事 黃金龍
理 事 翼雲龍
理 事 李泰德
理 事 蔡玉梅卿
理 事 黃建勳
理 事 邱健展
理 事 劉志賢
常務監事 張凱傑
監 事 羅辛元
監 事 張義宏
五、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六、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6-02
- 更新日期:110-06-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