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社字第25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吾癌無礙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社字第 2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吾癌無礙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8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80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社字第2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吾癌無礙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鳳山區五權路35號1樓。
三、目的:為鼓勵癌友重拾對生命的熱情,重視癌症患者及患者家屬之心理、生理、物質及精神的各項支持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0年5月4日台內團字第1100023552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275,243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黃俊鴻
常務理事 蔡易良
常務理事 周有坐
理 事 葉明祥
理 事 李映緹
理 事 吳貞儀
理 事 林玉惠
理 事 董麗琴
理 事 陳榮全
常務監事 林惠雅
監 事 謝旭如
監 事 李榮貴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8-30
- 更新日期:110-08-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