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02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9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302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文化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9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39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0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董事變更:第1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健男
董 事 林善志
董 事 黃振青
董 事 曾國恩
董 事 李文環
董 事 王御風
董 事 林尚瑛
董 事 林志東
董 事 吳永揮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三、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0-09-24
- 更新日期:110-09-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