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自強身障關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1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自強身障關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91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19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20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胡明南
常務理事 邱獻戊
常務理事 鄭震崇
理 事 蘇柚升
理 事 陳錦枝
理 事 林森松
理 事 陳秀英
理 事 葉韓榮
理 事 林尤美
常務監事 蘇河山
監 事 陳秀琴
監 事 閻秀珍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1-12
- 更新日期:111-01-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