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5號社團法人台灣商圈場域創生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2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社字第 5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商圈場域創生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2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0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5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台灣商圈場域創生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新興區黃海街48之1號。
三、目的:以協助在地特色商圈發展觀光、推動數位轉型、培育導覽企劃人才與在地工作者、爭取政府行銷資源、拓展商圈及社區多元銷售通路、促進在地農特產與商圈通路合作、推動商圈及社區循環經濟數據平台自主經營與運作、辦理商圈創業專業技術或服務品質認證、提供商圈及社區資訊報導平台分享在地店家查詢訊息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台內團字第1100061728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助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張麗惠
常務理事 莊其章
常務理事 鄭堯天
理 事 林世昌
理 事 張美華
理 事 林永曄
理 事 黃子樵
理 事 鄭木火
理 事 朱園銘
常務監事 張文海
監 事 蘇恒毅
監 事 游岳隆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2-16
- 更新日期:111-02-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