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3號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2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53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2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0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0屆第10屆理監事變更登記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 事 長 麥仁華
副理事長 李啟宏
副理事長 陳奎宏
常務理事 施明宏
常務理事 蔡昌學
理 事 楊月雲
理 事 黃正男
理 事 王世坤
理 事 林祺祥
理 事 邱淑惠
理 事 方怡璇
理 事 侯博元
理 事 陳意青
理 事 謝以涵
理 事 侯華嵩
監事長 陳建富
監 事 宋明政
監 事 黃國良
監 事 陳大豪
監 事 王證景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2-16
- 更新日期:111-02-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