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7號社團法人高雄市新美力時尚交流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2月21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社字第 7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新美力時尚交流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2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並繳驗財產已移轉法人所有之證明文件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0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7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高雄市新美力時尚交流協會。
二、主事務所:高雄市三民區中華三路251號3樓。
三、目的:以提供美容產業相關人士,美容專業技能與提升市場競爭力,發展美容時尚美學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高市社人團字第10936815700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八、出資方法:會費及捐款等。
九、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劉 唯
理 事 李眉音
理 事 張千綺
理 事 趙娟妍
理 事 黃翊豪
理 事 吳函欣
理 事 李明穎
理 事 陳香吟
理 事 許畇軒
常務監事 王長龍
監 事 許靜雯
監 事 魏吉得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2-21
- 更新日期:111-02-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