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0號社團法人高雄市社區教育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16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90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社區教育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3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8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6、20、33條於111年1月22日經法人第9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二、理監事變更:第8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9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吳佩純
常務理事 陳怡鈞
常務理事 郭琇婷
理 事 田世利
理 事 郭貽婷
理 事 孫德珍
理 事 湯雅婷
理 事 李惠諭
理 事 陳靜敏
常務監事 林千絢
監 事 林靜伸
監 事 楊博文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3-16
- 更新日期:111-03-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