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2號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18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92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客家文化事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3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4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傳承客家語言及推展客家文化活動為宗旨。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共計20條,於110年4月16日經法人第11屆第7次董監事聯席會議決議修正、新增並調整條次後計27條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6條、第8條至第25條並經本院110年度法字第67號民事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三、董監事變更:第11屆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12屆董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其邁
董 事 楊瑞霞
董 事 廖松雄
董 事 劉達振
董 事 陳奕亮
董 事 邱蘭英
董 事 曾瑋青
董 事 鍾屏蘭
董 事 曾幹祥
董 事 洪馨蘭
董 事 林慧雯
董 事 劉又銘
董 事 徐隆盛
董 事 張李淑媛
董 事 宋祥亮
董 事 羅兆江
董 事 洪東堃
董 事 劉朝貴
董 事 蕭旦倫
董 事 曾振寧
董 事 陳欣宜
常務監事 張世明
監 事 傅慧如
監 事 賴炳昌
監 事 李秀珍
監 事 李銘興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五、董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111-03-18
- 更新日期:111-03-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