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存字第114號柯金生之繼承人柯金成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108)存字第114號
主旨:因聲請人柯金生(E10*****21)之繼承人柯金成(E12*****24)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8年度存字第114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2-01-11
  • 更新日期:112-01-11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