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公示送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6年度存字第4795號高蘇秀蓮

字型大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86)存字第4795號
主旨:因聲請人高蘇秀蓮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院86年度存字第4795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翁  有  興
 

  • 發布日期:110-06-16
  • 更新日期:110-06-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回頁首